给员工买的手机专票是否能抵扣?
我公司给员工购买了手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不确定这张专票能不能用来抵扣。 不太清楚在税法上对于这种给员工购置物品的专票抵扣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到底可不可以抵扣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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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给员工买的手机专票能否抵扣时,需要依据相关税法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了解增值税抵扣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其实就是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把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额从销售货物或服务时收取的销项税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给员工买的手机是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比如员工需要用手机来处理工作事务、联系客户等,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支出,这种情况下取得的专票通常是可以抵扣的。因为手机在这个过程中是作为公司开展业务的工具,是为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的,符合增值税抵扣的原则。
然而,如果购买的手机是作为员工福利发放给员工个人,那就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范畴。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专票的进项税额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比如公司在节日时给员工每人发放一部手机作为福利,这就属于个人消费性质,不能抵扣。
所以,给员工买的手机专票能不能抵扣,关键在于判断手机的用途是用于公司经营还是作为员工福利。企业需要准确区 分,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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