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追尾是否可以私了?
我开车时不小心追尾了前面的车,车损看起来不是很严重,双方也都没有人员受伤。我想和对方私下解决这个事情,但是又不太确定这样合不合法。想问下车辆追尾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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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追尾是可以私了的。所谓私了,在法律上指的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事宜,不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车辆追尾事故中,如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那么当事人可以私了。 不过,并不是所有的车辆追尾事故都适合私了。该规定第二十条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也就是说,如果追尾事故出现以上这些情况,就不能私了,而应立即报警处理。 私了时,双方当事人需要就事故责任和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这样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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