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在财产分割时可以分到财产吗?
我在家里经常遭受另一半的家暴,现在我想离婚。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能不能分到财产呢?具体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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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遭遇家暴,在财产分割时不仅可以分到财产,而且可能会适当多分。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到家暴这一情节。因为家暴是一种严重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违背了婚姻中的相互尊重和保护义务。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即遭受家暴一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遭受家暴的一方一些财产。 此外,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遭遇家暴的一方在离婚时,不仅可以分到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部分,还可能因为对方的家暴行为,在财产分割上获得适当倾斜,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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