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村里是否可以留存?
我家这边土地被征了,给了征地补偿款。但村里说要留一部分,也没说留多少、干啥用。我不太懂这钱村里到底能不能留,留多少才合理合法呢?我就想弄清楚 这个事儿。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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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村里是否可以留存征地补偿款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征地补偿款的构成。征地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首先,关于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这意味着村里对于土地补偿费是有权留存一部分的。因为农村土地一般属于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本质上是对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不过,留存的比例并不是村里随意决定的。在实际操作中,各个地方会根据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具体的留存比例,通常会有一个合理的范围。
其次,安置补助费是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的。如果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所以,安置补助费一般是专款专用,村里不能随意留存。
最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这部分钱村里是不能留存的,必须全额发放给所有者。
此外,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也就是说,村里留存征地补偿款的相关事宜需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并且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的监督。如果村民对村里留存征地补偿款的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乡镇政府反映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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