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报过案现在还可以去派出所吗?
我几年前报过一次案,当时事情没解决,后来我也没再跟进。现在我想再去处理这件事,不知道还能不能去派出所呢?我担心时间过去这么久,派出所会不会不受理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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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报过案现在是否可以去派出所,答案是可以去的。不过,这其中涉及不同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报警权利的角度来说,公民在任何时候都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也就是说,无论距离报案时间过去了多久,你都能够前往派出所。公安机关有责任倾听你的诉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从案件受理方面来看,对于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这里的“发现”,是指公安机关通过自己的工作或他人报案等途径知晓该违法行为。如果是在六个月内已经发现了该治安案件,只是当时未处理完毕,那么你现在去派出所,公安机关仍会继续处理。但要是超过六个月且在此期间公安机关未发现该行为,一般就不再给予处罚了,不过这并不影响你去反映情况。 对于刑事案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来判断。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就是说,在追诉时效内,你去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侦查等处理。如果超过追诉时效,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即便几年前报过案,你现在依然可以去派出所,向民警说明具体情况,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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