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婆满足不了丈夫的需求能离婚吗

我和老婆结婚有段时间了,感觉她很多方面满足不了我,日子过得有些煎熬。我现在有了离婚的想法,可又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提出离婚,法律会不会支持呢?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法律
  • #感情破裂
  • #协议离婚
  • #诉讼离婚
  • #婚姻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老婆满足不了丈夫的需求,是可以考虑离婚的,但并不一定能轻易实现离婚目的。 首先要明确,离婚的法律前提通常是夫妻感情破裂。单纯说老婆满足不了丈夫需求,这不能直接被认定为合法的离婚理由。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因为老婆满足不了丈夫需求,进而引发了长期且严重的矛盾、争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出现频繁争吵、长期分居等情况,并且能够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就有可能成为离婚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评估夫妻感情基础、结婚时间、问题产生原因以及解决可能性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离婚请求。 另外,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满足不了需求本身不是法定离婚理由,但由此引发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情况和证据很关键。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就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感情破裂:在法律上,这是一个综合判断的标准,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多种情形,当然也涵盖其他导致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状况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