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有遗嘱就一定能拿到遗产吗?


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很多人认为只要握有遗嘱,就必然能拿到遗产,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遗嘱的有效性。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特定的形式要件。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遗嘱。一旦遗嘱被认定无效,那么持有该遗嘱的人自然无法依据它来获得遗产。 其次,遗嘱还可能因为内容违法而无效。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没有为这类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那么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再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比如,遗嘱人在遗嘱中把全部财产都留给了他人,而忽略了自己年迈且无收入来源的父母,这种情况下,该遗嘱的部分内容就可能被认定无效。 另外,遗嘱可能存在被篡改、伪造等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遗嘱是被篡改或伪造的,那么该遗嘱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人持有这样的遗嘱,也不能依据它获得遗产。 再者,还存在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内容发生冲突时,以遗赠扶养协议为准。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持有遗嘱的人可能无法拿到遗产。 综上所述,握有遗嘱并不等于必然能拿到遗产。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遗嘱的有效性、是否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是否存在被篡改伪造以及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关系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的遗产分配结果。因此,在涉及遗嘱继承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