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代书遗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吗?


在探讨自书、代书遗嘱能否办理继承公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概念。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简单来说,就是遗嘱人自己亲自写下遗嘱内容,表达自己对遗产分配等事项的意愿。而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通常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从法律规定来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它们能否办理继承公证呢?答案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在办理继承公证时,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对于自书遗嘱,公证机构会核实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和日期是否真实等。对于代书遗嘱,除了核实遗嘱内容和签名日期外,还会对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过程进行审查。见证人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作为见证人。 如果自书、代书遗嘱经过公证机构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没有瑕疵,那么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公信力,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继承纠纷。同时,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整个继承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总之,自书、代书遗嘱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能够办理继承公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