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能否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我立遗嘱时想把部分财产给我的一个好朋友,他不是我的法定继承人,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遗嘱继承可以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吗?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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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通常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而当把遗产给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时,严格来说这不属于遗嘱继承,而是遗赠。
从法律概念上理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遗产的归属,而遗赠则是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是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把财产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但这属于遗赠的范畴。
不过,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点与遗嘱继承有所不同,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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