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退休时公积金单位没给交齐可以提出来吗?

我退休了,发现单位公积金没给交齐。我想把公积金提出来,不知道在这种没交齐的情况下能不能提,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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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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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它是一种保障性的住房资金,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退休属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形。 即便单位没有交齐公积金,职工依然有权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提取公积金。不过,单位未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行为是违反规定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职工一方面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另一方面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未足额缴纳的部分公积金。 在实际操作中,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通常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退休证明等相关材料,管理中心会对账户情况进行审核。如果存在单位未足额缴存的情况,管理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但这并不影响职工基于退休这一法定情形提出提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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