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被征收该怎么办?


当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面临征收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应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与出让土地不同,划拨土地的取得通常是无偿或者低代价的。 在征收方面,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即使是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房屋所有权人同样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具体来说,征收一般会遵循一定的流程。第一步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第二步是进行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与公布。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三步是进行房屋价值评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关于补偿的内容,根据上述条例,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划拨土地上的自建房,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可能会考虑土地的性质。不过,房屋所有权人依然可以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在征收过程中,遇到征收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或者补偿不合理等情况,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