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的房子被国家征用该怎么办?
我家的房子是建在划拨土地上的,现在听说国家要征用这块地,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知道具体的征用流程是怎样的,还有我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补偿,如果能补偿,补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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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划拨土地的房子面临国家征用的情况,通常会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同时您也有相应的权益保障: 首先,关于征用流程: 1. 提出用地申请:相关部门会根据建设项目等实际需求,向有权审批的政府部门提出征用土地的申请。 2. 拟定方案: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范围、面积、用途等相关信息。 3. 审核与公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告,告知土地使用者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征用土地的相关事宜。 4. 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其次,关于补偿问题: 1. 应当给予补偿:即使土地是划拨取得,在国家征用时,也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收回土地的,都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数额要按照划拨和出让两种方式进行区分,对于划拨土地,需要参照评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来进行补偿。 2. 补偿范围:包括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3. 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若选择此方式,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总之,在遇到划拨土地的房子被国家征用的情况时,您要关注征用流程是否合法合规,同时积极维护自己应得的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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