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女方户口能否迁回她老家?

我和前夫离婚了,目前户口还在前夫家。我想把户口迁回我老家,不知道这样做符不符合规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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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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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后女方户口是可以迁回她老家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依据和相关程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对于离婚后女方迁回户口这一情况,就属于因离婚事由引起的户口变动。通常情况下,女方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要取得迁入地的同意。女方需要向老家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迁入申请,一般要提交离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离婚的事实。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就会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第二步,办理迁出手续。女方凭借准予迁入证明,回到现户籍所在地(即前夫家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籍管理部门会注销女方在当地的户口,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完成迁入。女方持户口迁移证到老家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将户口正式迁入老家。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有的地方可能还会要求提供房产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材料。所以,在办理户口迁移前,建议女方先咨询老家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户口迁移手续能够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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