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我是女方,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但我听说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成,心里没底。我想知道,是不是只要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离呢?具体得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
展开


在我国,女方起诉离婚并不意味着一定能离。离婚诉讼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的考量。 首先,从法律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这意味着,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女方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女方只是单纯起诉,却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的程度,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时,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例如,仅仅以双方偶尔吵架、闹矛盾为由起诉离婚,而没有更严重的情况或证据,法院很可能认为夫妻感情还有修复的可能,从而不准予离婚。 不过,如果女方能提供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的证据,比如有对方重婚、家暴等证据,经法院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此外,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女方起诉离婚能否成功,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遵循法律规定来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