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了失业金后还能去别的厂上班吗?
我现在正在领取失业金,最近有个不错的工作机会,是去另一家厂上班。但我担心领了失业金再去上班会不会有问题,不知道这样合不合法,也不清楚对失业金和新工作有没有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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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可以去别的厂上班的,不过一旦重新就业,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了。 失业金,简单来说,是国家为了帮助那些暂时失去工作的人,保障他们在失业期间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就包括“重新就业的”。 这是因为失业金的目的是为失业人员提供过渡性的生活保障,当失业人员重新获得工作收入后,就不再符合领取条件。如果在重新就业后没有及时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继续领取失业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法律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当您决定去别的厂上班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止领取失业金的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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