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业金领取期间可以上班吗?

我目前正在领取失业金,但是最近有个工作机会,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去。如果我在领失业金期间上班了,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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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业金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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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失业金领取期间是否可以上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旦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也就是开始上班了,就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金。这是因为失业金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帮助那些暂时没有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维持生活。当你重新获得工作并有了新的收入后,就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了。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隐瞒自己已经上班的事实,继续领取失业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失业金领取期间是不可以上班的。如果有了新的工作,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申报停止领取失业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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