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是否能撤销?


工伤赔偿后能否撤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如果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存在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工伤赔偿的情境中,如果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受损害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的。比如说,用人单位隐瞒了一些重要的工伤赔偿标准信息,导致劳动者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签订了赔偿协议,这就可能构成欺诈,劳动者有权申请撤销。又或者在劳动者急需用钱治疗伤病时,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危困状态,迫使劳动者接受了远低于法定赔偿标准的赔偿协议,这种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申请撤销。 然而,如果工伤赔偿协议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不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此时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