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单位拖欠工资,能否再找一家新公司上班?
我所在的单位已经拖欠我好几个月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我想再找一家新公司上班,可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什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在原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去新公司上班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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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来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找一家新公司上班的,但其中涉及到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我们仔细了解。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单位拖欠工资时,这已经损害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益,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旦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解除了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自由地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和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去新公司上班是完全合法的,不会有法律上的阻碍。
不过,如果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就直接去新公司上班,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原单位因为劳动者未解除合同就去新公司上班而遭受了损失,新公司和劳动者可能要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当遇到原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原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书面通知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之后,就可以放心地去寻找新的工作,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启新的职业 旅程。这样既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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