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工伤鉴定就私了,职工有权撤销协议吗?


在未经工伤鉴定就私了的情况下,职工是否有权撤销协议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概念。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技术性鉴定结论。私了协议则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不通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法定程序,自行协商达成的赔偿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在未经工伤鉴定就签订私了协议的情况下,如果职工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自己的伤势严重程度、应获得的赔偿数额等存在错误认识,那么职工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协议。例如,职工以为自己只是轻微受伤,签订了较低赔偿的私了协议,后来发现是严重工伤,此时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利用职工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使协议显失公平,职工同样可以请求撤销协议。比如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后,以各种理由迫使职工在未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况下匆忙签订赔偿数额远低于法定标准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不过,职工要行使撤销权,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并且,职工需要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的请求,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断。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会依法撤销该协议。 综上所述,未经工伤鉴定就私了,职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权撤销协议的。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具体是否能撤销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