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我所在的用人单位突然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我觉得他们的做法不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不太清楚行政复议适不适合这种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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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先明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单来说,行政复议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情形中,用人单位并不是行政机关,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民事行为,并非行政行为。所以,从行政复议的适用主体和行为性质上看,劳动者不能针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不过,劳动者并非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当遇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总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适用行政复议,劳动者应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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