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且已赔偿后还会被起诉吗?
我之前在工作里不小心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后来我也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了赔偿。但现在心里还是有点担心,怕公司之后又反悔,再起诉我。我就想问问,我已经赔偿了,公司还有理由再起诉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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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并进行赔偿之后,公司是否还会起诉你,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员工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的赔偿责任。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意味着员工在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是有法定赔偿义务的。 如果员工已经按照与公司的约定或者法定要求,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足额赔偿,并且双方就该赔偿事宜达成了明确的协议,协议中表明公司接受赔偿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通常不能再起诉员工。因为双方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合同编的约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公司仍有可能起诉。比如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或者员工的行为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还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构成了侵权行为甚至犯罪行为。例如,员工是故意给公司造成损失,且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那么即使员工赔偿了经济损失,公司也有权向司法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员工的责任;同时,也可能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承担其他方面的赔偿责任,如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商誉损失等。 所以,一般情况下,足额赔偿且有明确协议时公司起诉的可能性较小,但特殊情形下公司仍有起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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