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把房子划给子女后能否反悔?

我和前妻离婚时,在离婚协议里写明把房子划给子女。但现在我有些后悔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能不能反悔不把房子给子女了?毕竟房子对我来说也很重要,我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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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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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协议把房子划给子女后能否反悔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民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呈现,只要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当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划给子女时,这实际上是一种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子女,这种赠与往往带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因为它是基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未来生活保障等多方面因素考虑而做出的决定。 如果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即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子女名下,那么赠与人就不能再随意撤销赠与。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旦完成过户登记,子女就成为了房子的合法所有权人,赠与人无权反悔。 然而,如果房子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是否能反悔就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只有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产生法律效力。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虽然房产未过户,但赠与人想要撤销赠与可能就会受到限制。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总之,离婚协议把房子划给子女后能不能反悔要根据房产是否过户、离婚协议是否生效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多种因素来判断。在做出决定和处理相关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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