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造成骨折但没住院该如何理赔?


在车祸中如果对方全责且造成您骨折但没住院,这种情况下理赔也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流程的。 首先,明确一下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接下来看看具体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医疗费: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您为了治疗骨折实际花了多少钱,就应该得到相应赔偿。 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等确定,收入状况如果您有固定工作,就提供单位的误工证明和收入流水;如果是无固定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虽然您没住院,但如果因骨折生活需要他人照顾,就可以主张护理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注意,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骨折的话,医生可能会建议加强营养,这部分费用也能要求赔偿。 如果骨折情况严重,达到了可评定残疾等级的程度,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理赔流程方面,首先双方可以协商理赔事宜,按照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要是对损害赔偿事宜有争议,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商业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