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保险车主把人撞了保险公司赔钱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车主购买了相应保险,在撞人后保险公司是会赔钱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首先是交强险,这是法定强制保险。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除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强险有责任的限额标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不足部分,才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是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商业险可以发挥作用。不过商业险赔偿要依据具体保险合同条款。不同的商业险对于赔偿范围、比例等都有详细规定。例如,有的商业险对于甲类药物全额赔偿,乙类药物赔偿80%,自费药可能不在索赔范围。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不赔或者少赔。比如车主在投保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等行为,或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条款情形等。 发生撞人事故后,理赔流程大致如下: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接着保险公司会安排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事故经过,了解损失情况,进行定损估价;被保险人在确定损失后,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材料,如病例证明、药物费用清单等,保险公司审核后进行赔偿。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保障受害人基本权益,在一定限额内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包含多种险种,如第三者责任险等,能为车主提供更广泛的保障范围,但具体赔偿依据保险合同条款。 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中的一种,主要保障在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