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案件到了检察院公安局又让去是怎么回事?

我的案子已经到检察院了,可这时候公安局又通知我过去。我有点懵,不知道这正常不正常,公安局让去一般是因为什么事呢?会不会对我不利啊?我该怎么做才好?
展开 view-more
  • #案件侦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案件从公安局移送到检察院后,公安局又让当事人过去,这种情况是较为常见的,存在多种可能性。 首先,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依然有补充侦查等职责。如果在检察院审查过程中,认为案件的某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再次展开调查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通知当事人过去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证据和情况。比如,可能之前的笔录有些细节需要再次确认,或者有新的证人证言、证据线索需要和当事人进行核对。 其次,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在移送案件后,发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或线索,这些线索可能对案件的定性、量刑等有重要影响,所以需要再次找当事人了解情况。例如,在案件移送后,又有新的被害人报案,或者发现了与案件相关的新的犯罪行为等。 另外,还有可能是为了配合检察院的工作。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某些补充材料或进行某些调查,公安机关可能会通知当事人过去协助完成这些工作。 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接到公安局的通知,不要过于紧张和害怕,应当积极配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如实陈述案件事实的义务。在配合的过程中,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某些问题不清楚或者不确定,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如果自己有聘请律师,也可以及时与律师沟通,听取律师的建议和指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