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交期满后不交诉讼费,案件会如何处理?
我之前申请了诉讼费缓交,现在缓交期到了,但我实在拿不出这笔钱。我很担心案件接下来会怎样发展,是会直接撤诉,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司法程序中,诉讼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而缓交诉讼费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确有困难,暂时无力交纳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延缓交纳的制度。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当缓交期满后当事人不交诉讼费时,不同的主体和案件类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原告而言,如果缓交期满后不交诉讼费,法院通常会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自动放弃了本次诉讼,之后若想再次起诉,需要重新启动诉讼程序。例如,在张三起诉李四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张三申请了诉讼费缓交,缓交期满后却无力缴纳,法院就会裁定按张三撤诉处理。 对于上诉人来说,若缓交期满不交纳上诉费,第二审人民法院会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这就使得一审判决生效,当事人丧失了通过上诉来改变一审判决结果的机会。比如王五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并申请缓交上诉费,缓交期过了却未缴纳,二审法院就会按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此外,如果是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申请人在缓交期满后不交纳诉讼费,同样会面临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的结果,即再审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所以,当事人在申请缓交诉讼费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后续的缴费能力。若确实在缓交期满后仍无法交纳诉讼费,可尝试再次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如减交、免交诉讼费等,以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但法院是否批准司法救助申请,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