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可以直接到中院起诉?
我遇到个法律纠纷,不清楚啥情况能直接去中院起诉。之前以为所有案子都得先从基层法院开始,后来听说有些案件可以直接到中院。我就想知道具体是哪些案件可以这样操作,有没有明确的标准或者范围呢?
展开


在我国,不同级别的法院负责审理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法院系统中的重要层级,其受理案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这里的“重大”一般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例如,涉及大量海外资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或者涉及众多外国企业的商业合同纠纷案件。在涉外案件中,如果争议金额巨大、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适用以及复杂的事实认定等情况,就可能由中院直接受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于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犯罪,这类案件性质严重,影响范围广,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由中院进行一审。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于刑罚的严厉性,需要更严格的司法程序和更高水平的审判能力,所以也由中院一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比如,公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决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或者涉及海关的行政处罚、关税征收等案件,可能会由中院直接审理。 综上所述,重大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因其特殊的性质、影响和复杂性,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