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成因和特点分别有哪些?


合同纠纷的成因主要分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方面成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订立合同后,一方当事人可能因种种原因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这种主观原因往往会引发违约行为,进而导致纠纷产生。不过,纯粹主观原因较少见,其背后通常存在客观因素。 客观方面成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即时清结的外),往往要经过较长过程。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能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从而引起纠纷。例如,可能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使得合同履行变得困难或无法进行。 合同纠纷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是特定的,即合同的当事人。只有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才可能产生合同纠纷,其他人一般不会成为合同纠纷的主体。 纠纷内容多样化:合同的种类繁多,涉及的领域广泛,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问题,所以合同纠纷的内容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比如买卖合同可能会因货物质量、交付时间等问题产生纠纷;租赁合同可能会因租金支付、租赁物的使用和维护等问题引发纠纷。 属于民事纠纷:合同纠纷本质上是一种民事纠纷,主要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它不同于刑事纠纷或行政纠纷,一般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和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的争议。 解决方式多样化: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解决。常见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协商是指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可以由第三方介入,协助双方解决纠纷;仲裁需要双方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诉讼则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例如,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明确了在一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判断合同纠纷中违约方责任的重要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