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该怎么解决?


当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解决方式: **和解**:这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互相作出一定的让步,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终止争执或防止争执进一步扩大。这种方式较为灵活、便捷,能够在不破坏双方合作关系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它不需要借助第三方的介入,完全由当事人双方自主协商解决。例如,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货物的交付时间产生了争议,经过沟通协商,一方同意适当延长交付时间,另一方同意给予一定的补偿,从而解决了争议。 **调解**:调解是由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个中立的第三方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的优势在于第三方的介入能够帮助双方更加客观地看待问题,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比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工程质量、工期等问题进行评估和调解,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仲裁**: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事先订立了仲裁协议,那么在发生争议时,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和保密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当事人应当履行。例如,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选择国际知名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和国际惯例进行裁决。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如果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一种较为正式、权威的解决方式,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例如,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如果一方拒绝支付租金,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