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的成因有哪些,有什么对策,破产立法该如何完善?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是一个复杂的经济和法律问题,涉及多方面因素。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其成因、对策以及破产立法完善的相关内容。 首先,了解一下破产和债务清偿率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债务清偿率则是指债务人偿还的债务金额与所欠债务总额的比例。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低存在多方面成因。从企业自身角度来看,企业在破产时往往资产状况不佳。比如,可能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像陈旧的设备、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这些资产要么价值大打折扣,要么根本无法变现,导致可用于清偿债务的有效资产减少。而且,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过度负债的情况,负债规模远远超过了资产规模,使得即使将全部资产用于清偿债务,也无法满足所有债权人的债权需求。 从外部环境角度分析,市场因素也会产生影响。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企业资产的变现价值会受到很大影响。例如,房地产市场低迷时,破产企业的房产可能难以按照账面价值出售,只能以较低的价格成交,从而减少了可用于清偿债务的资金。同时,法律制度和执行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够完善,对于破产程序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如资产清查、评估、变现等,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导致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容易出现资产流失等情况。此外,破产案件的执行力度不够,存在执行周期长、效率低等问题,使得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及时得到保障。 针对这些成因,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在企业资产处置方面,要加强对破产企业资产的管理和评估。建立专业的资产清查和评估团队,确保对企业资产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避免资产被低估或漏评。同时,通过多种渠道提高资产的变现价值,如采用公开拍卖、网络竞价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买家参与,提高资产的成交价格。 在债务处理方面,可以尝试进行债务重组。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通过债务重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调整债务的偿还方式、期限和金额等,使债务人有机会继续经营,从而提高债务的清偿率。此外,还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为企业注入资金和资源,帮助企业恢复生机,实现债务的有效清偿。 破产立法的完善对于提高债务清偿率至关重要。在立法上,要进一步明确破产程序中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明确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等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同时,要完善破产财产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不同类型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和比例,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加强对破产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维护破产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总之,提高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率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采取有效的对策,并不断完善破产立法。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