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家遇事故工伤认定中如何确定“家”的概念?

我在下班回家路上出了事故,想申请工伤认定。但我在工作地有租的房子,老家也在另一个地方。我不确定这里说的“家”是指哪个,就想弄清楚在工伤认定里,到底怎样界定“家” ,想了解具体的认定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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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认定中,“家”一般应理解为固定住所。简单来说,固定住所就是你长期居住生活的地方,通常是你在工作地租赁或者购买的用于日常居住的房屋 ,而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老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涉及到的“家”就以固定住所为准。 举例说明,如果职工下班后正常回自己长期居住的固定住所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像上述案例中的刘某,下班后已经回到租住地(固定住所),之后再回莱西市老家途中发生事故,就不被认定为下班途中受伤。 这是因为工伤认定中对“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是基于劳动者日常正常的生活轨迹,固定住所是劳动者日常活动的重要场所,从工作地到固定住所的路途属于上下班合理路线。所以,要确定工伤认定中的“家”,关键在于判断是否属于劳动者日常居住生活的固定地点。这样规定也是为了合理界定工伤认定范围,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取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报警而未报警的,工伤认定过程可能会因事实不清或重要证据缺失而中止,或者无法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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