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拆迁如何进行补偿?
我在长沙有套房子面临拆迁,不太清楚长沙这边拆迁补偿的具体情况。不知道是按什么标准来补偿的,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置换,还是两者都有。也不了解补偿的流程是怎样的,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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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沙,拆迁补偿是有一套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补偿的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主要有两种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就是征收方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货币形式给予被征收人补偿。房屋产权调换则是征收方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对于补偿的标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也就是说,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会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评估。 在长沙,除了对被征收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还会给予被征收人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是用于生产经营的)。 关于补偿的流程,一般来说,首先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然后根据公众意见进行修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最后,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补偿。 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总之,长沙的拆迁补偿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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