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整制度有什么特点和意义?


企业重整制度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的制度。以下我们分别来看看它的特点和意义。 首先来说说企业重整制度的特点。其一,企业重整申请主体多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这意味着,除了债权人、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外,符合条件的出资人也能提出申请。其二,企业重整措施多样化。企业重整措施可以包括债权调整、债权延期、企业合并、企业分立、追加投资等。通过这些措施,企业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从而摆脱困境。其三,企业重整程序优先化。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后,其他与之冲突的执行程序和清算程序都将暂停,优先保障重整程序的进行。 再来说说企业重整制度的意义。从企业自身角度看,对于陷入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企业,重整制度为其提供了一次“起死回生”的机会。企业可以通过重整程序调整经营策略、优化资产结构、减轻债务负担,从而恢复生机和活力。从债权人角度看,虽然在重整过程中债权人可能需要做出一定的让步,如减免部分债务、延长债务清偿期限等,但相比于企业直接破产清算,债权人往往能获得更高的清偿率。从社会层面看,企业重整制度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企业的存续意味着大量的就业岗位得以保留,避免了因企业破产带来的员工失业、社会资源浪费等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企业重整制度以其独特的特点,在拯救困境企业、保护债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