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

我借了一笔钱给别人,结果对方一直不还钱,听说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我不太清楚这个债权人代位权有啥特点,它跟一般的追债权利有啥不一样呢?想了解一下它的特点,看看能不能用这个权利要回我的钱。
展开 view-more
  • #债权人代位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下面来详细介绍它的特点。 首先,债权人代位权具有法定性。这意味着债权人代位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权利,而不是由当事人约定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不需要与债务人或第三人另行约定。 其次,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并不是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进行,而是以自己作为独立的债权人身份去主张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比如,甲欠乙钱,丙又欠甲钱,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以自己的名义去要求丙还钱,而不是以甲的名义。 再者,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只能在自己债权的范围内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超过了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债权部分行使代位权。例如,甲欠乙10万元,丙欠甲20万元,乙行使代位权时,最多只能要求丙偿还10万元。 另外,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来进行。债权人不能自行直接向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符合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以及具体的行使方式和范围。 最后,债权人代位权主要是为了保全债权。其目的在于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导致其财产可能减少,进而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代位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综上所述,债权人代位权的这些特点都是为了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有效维护。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