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有哪些特征?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几年还有孩子了。身边有人说我们这算事实婚姻,我想知道事实婚姻到底有啥特征,像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符合事实婚姻的特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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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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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下面来详细了解事实婚姻的特征: 首先,事实婚姻的主体是没有配偶的男女。也就是说,双方在同居时都处于单身状态,不存在与他人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有配偶,那这种同居关系就可能构成重婚,而不是事实婚姻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这意味着他们不是短期的、临时的同居关系,而是像正常夫妻一样,打算长期共同生活,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这种共同生活的意愿通常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共同购置房产、生育子女、共同参与家庭事务等。 再者,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得到了周围群众的认可。他们在社交场合中以夫妻相称,周围的邻居、朋友等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这是事实婚姻区别于其他同居关系的重要特征之一。 另外,事实婚姻在法律认定上存在时间限制。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在此之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总之,了解事实婚姻的特征对于判断男女双方的关系性质以及在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在处理相关事务时可以参照婚姻关系的规定;如果不符合,就要按照同居关系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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