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我签了一份赠与合同,把自己的一个商铺赠给朋友。但我不太清楚赠与合同有啥特征,心里有点没底。我就想知道这赠与合同到底有啥特点,这些特点会对我和朋友之间的这份合同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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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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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在日常生活中,诸如赠送财物、房产等行为都可能涉及赠与合同。那么,赠与合同具有哪些特征呢? 首先,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这意味着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承担对待给付义务。也就是说,受赠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可以获得赠与的财产。例如,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赠与乙,甲有义务将汽车交付给乙,而乙无需向甲支付任何费用或履行其他义务。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赠与合同的单务性。 其次,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无偿性是赠与合同的核心特征之一,赠与人给予受赠人财产是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回报的。与买卖等有偿合同不同,在买卖中,一方支付价款以获取货物或服务,双方都有经济上的付出和收获。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目的通常是基于情感、道义等因素,自愿将财产给予受赠人。比如,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并不要求子女给予金钱或其他财物作为回报。 再者,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只要赠与人表示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合同即成立,而不需要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不过,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表明,虽然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享有撤销权。 最后,赠与合同一般为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在实际生活中,赠与合同可以是口头约定,如甲口头表示将自己的一本书赠与乙,乙表示接受,该赠与合同即成立;也可以是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然,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赠与,如不动产赠与,可能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但这并不影响赠与合同本身作为不要式合同的性质。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具有单务、无偿、诺成和一般不要式的特征。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赠与合同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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