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有哪些特征?


在法律领域中,传来证据是一个重要的概念。要了解传来证据的特征,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传来证据。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也就是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等中间环节而形成的证据。 传来证据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是间接性。传来证据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而是经过了中间环节的传递。比如证人甲并没有亲眼看到案件发生的经过,而是听证人乙说的,那么甲的证言就是传来证据。这种间接性使得传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相对较弱,其可靠性会受到传递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影响。 第二个特征是易失真性。由于传来证据经过了转述、传抄、复制等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信息的偏差、遗漏或错误。例如在传抄文件时,可能会因为笔误导致内容出现错误;在转述他人话语时,可能会因为理解偏差或者记忆不准确而改变了原意。这就导致传来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如原始证据。 第三个特征是依赖性。传来证据的证明价值往往依赖于原始证据。它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如果没有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就成了无源之水。并且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大小通常与它和原始证据的距离有关,距离原始证据越近,其证明力相对越强;距离越远,证明力越弱。 第四个特征是可替代性。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无法获取原始证据,传来证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原始证据发挥证明作用。例如原始文件已经丢失,但有经过合法程序复制的副本,这个副本作为传来证据就可以在案件中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对传来证据进行审核认定时,会综合考虑其来源、形成过程、内容等因素,判断其是否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如果传来证据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它也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在刑事诉讼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也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于传来证据同样需要谨慎审查其证明力。 总之,了解传来证据的这些特征,对于当事人正确收集和运用证据,以及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