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时绿了对方,对方要我还钱不然起诉我,这违法吗


这种情况对方要求还钱并以起诉相威胁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在恋爱期间,如果是对方自愿赠与你的财物,一般来说,这属于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一旦赠与的财物交付给你了,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让你返还。比如对方送你的普通礼物、小额红包等,只要是基于自愿赠与,且没有特殊约定,分手后要求返还,法律一般不会支持。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这些财物是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大额财物,像彩礼性质的大额金钱、贵重首饰等,若最终没有结婚,根据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对方是有可能要求返还的。又或者你在恋爱期间向对方借了钱,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能证明这是借款关系,那么对方要求你还钱就是合理合法的,若不还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属实也会判决你还钱。 另外,如果对方以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向你强行索要钱财,且数额达到二千元以上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这就是违法犯罪行为了。但如果只是正常表达要求还钱,说要起诉等,不属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对方要求还钱并以起诉威胁是否违法,关键在于财物的性质、双方的约定以及对方主张权利的方式等多种因素。你需要仔细分析具体情况,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自愿把自己的财物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在恋爱关系中,如果一方收受了另一方的大额财物且没有合法依据,就可能构成不当得利。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