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行是否已开始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
我打算在成都买套房子,之前名下有过一套房,贷款也还完了。听说现在二套房有“认房又认贷”政策,不知道成都建行是不是已经开始执行了,这关系到我买房的首付和贷款情况,所以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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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是指在判定是否为二套房时,不仅要看购房者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还要看其是否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当购房者名下已有一套房产或者曾经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购房贷款时,就会被认定为购买二套房。 在成都地区,中国建设银行开始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有着相应的政策背景和法律基础。从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政策来看,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信贷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精神,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二套房的认定和信贷管理进行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了商业银行在住房信贷业务中要综合考量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和贷款记录,以此来确定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成都建行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正是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具体体现。 对于购房者而言,这一政策会产生较大影响。如果被认定为二套房,购房者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也可能上浮。比如,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能为三成,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可能提高到四成甚至更高;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可能是基准利率,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则可能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这就意味着购房者需要准备更多的资金用于购房首付,并且在贷款期限内要支付更多的利息成本。 总之,成都建行执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政策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购房者在进行购房决策时,需要充分了解这一政策对自身购房成本和贷款资格的影响,合理规划购房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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