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成都,房屋拆迁赔偿涉及到多个方面,并且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成都拆迁房屋赔偿的相关标准及依据。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规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补偿中的重要部分,通常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会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例如,如果房屋位于成都市区繁华地段,其补偿价值可能相对较高;而若是位于郊区,补偿价值可能会低一些。 第二类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于搬迁补偿,是指因拆迁导致被拆迁人需要搬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搬运家具、设备等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针对被拆迁人在房屋被征收后,过渡期间的安置费用。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在过渡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费;如果提供了周转用房,则不必支付临时安置费。 第三类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主要是针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如果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房屋征收部门应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一般来说,会通过评估来确定具体的损失金额。 此外,对于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政府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同时,房屋征收部门还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等权利。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总之,成都的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程序的,被拆迁人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确保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合理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