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都出台统一工伤认定规程后,认定工伤有哪些法定情形?

我在成都工作,最近听说成都出台了统一工伤认定规程。我有点担心自己工作中万一受伤,不知道哪些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想了解一下,按照新规程,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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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成都出台统一工伤认定规程后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或者所患疾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过程。这一认定对于职工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是我国工伤认定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了多种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首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工作原因”则强调了伤害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例如,在工厂车间工作时,因机器故障导致受伤,就符合这一情形。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上班前为了开展工作而进行设备调试,或者下班后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时受伤,都属于这种情况。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认定为工伤。这主要是针对一些特定职业,如保安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受到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患职业病的也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常见的职业病有尘肺病、职业性中毒等。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根据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比如,销售人员到外地出差洽谈业务,在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符合这一情形。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总之,成都出台的统一工伤认定规程也是以《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的,职工在遇到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时,要及时了解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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