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被侵权人与行为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我遇到了一件事儿,有人好像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就想弄明白这里面侵权人、被侵权人还有行为人到底是啥关系。比如说,一个人做了一件事,给我造成了损失,这个人算侵权人还是行为人呢?我又该怎么定位自己?想了解下这三者在法律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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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语境中,侵权人、被侵权人与行为人是几个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概念。 首先来说说行为人。行为人指的是做出某个行为的主体,这个行为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简单来讲,就是实际去做了某件事情的人。例如,甲在马路上行走,不小心撞到了乙,这里甲就是做出“撞人”这个行为的行为人。在这个案例里,“撞人”这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还需要进一步判断。 接着看侵权人。侵权人是指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人。侵权行为就是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当行为人的行为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时,这个行为人就成为了侵权人。还是上面甲撞乙的例子,如果甲存在过错,比如他是因为玩手机没看路才撞到乙,并且给乙造成了身体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等损害后果,那么甲就从单纯的行为人变成了侵权人。 最后是被侵权人。被侵权人就是合法权益受到侵权行为侵害的人。在前面的例子中,乙就是被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被侵权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等,以弥补自己的损失。 综上所述,行为人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当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侵权时,行为人就转变为侵权人,而被侵权人则是侵权行为的受害者,三者在侵权事件中相互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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