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有什么关系?
我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涉及利益纠纷的事情,不太清楚到底算侵权行为还是不当得利。想了解下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之间有啥关系,它们的界限在哪里,比如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算侵权,什么样的情况算不当得利,这对我解决当前的纠纷很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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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弄坏别人的东西、侵犯别人的名誉等。而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像捡到别人的钱不还这种情况。 从构成要件上看,侵权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者过失),并且实施了违法行为,同时造成了他人权益的损害,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张三故意砸坏李四的汽车,张三主观上有故意,砸车是违法行为,导致李四汽车受损,这就是侵权行为。而不当得利的构成不要求获利人主观上有过错,只要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受到损失,且获利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同时获利没有合法依据就行。例如,银行系统出错多给了王五一笔钱,王五没有过错,但这笔钱他获得了利益,银行遭受了损失,这就是不当得利。 从法律后果来看,侵权行为的责任主要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恢复受害人被侵害的权益,并且可能还会有惩罚性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不当得利的法律后果是获利人要返还所获得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虽然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是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也可能存在竞合的情况。比如,甲擅自使用乙的知识产权获得收益,这既侵犯了乙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同时甲获得的收益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在这种竞合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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