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该如何认定?


侵权行为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行为的违法性。这就是说行为人做了法律明确不让做的事情,或者违反了和别人的约定。打个比方,没有经过别人同意就使用人家的知识产权,像私自用了别人的专利技术,或者故意去损坏别人的财物,这些行为都具有违法性。不过呢,像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这些行为,虽然可能造成了损害,但它们不违法,所以不算侵权行为。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对各类民事权利的保护规定,禁止他人非法侵害。 其次要有损害事实。损害既包括财产方面的损失,也包括人身权益方面的损害。财产损害又能分成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就是现有的财产减少了,比如东西被弄坏了;间接损害就是本来能得到的利益没了。比如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自己没办法正常做生意赚钱。 再者,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得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正是因为侵权人的那个违法的行为,才直接导致了被侵权人出现了损害结果。要是两者之间没有这种紧密的联系,那就不能认定是侵权行为。 另外,行为人一般要有主观过错。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就是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让别人的权益受到损害,还非要去做;过失就是本来应该能想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不好的后果,但是因为粗心大意没注意到,或者虽然想到了却觉得不会发生。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就算行为人没有过错,法律规定也得承担侵权责任。这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中有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最后,还存在免责事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前面几个条件都满足了,行为人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正当防卫,就是有人正在对你进行不法侵害,你为了保护自己反击造成对方损害,这就不用担责;还有紧急避险,为了避免更大的危险,不得已损害了较小的合法权益,一般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总之,侵权行为的认定要综合考虑这些要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