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很多夫妻关心的重点。首先,我们来看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正处于幼儿期,更需要母亲的哺乳和照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律尊重他们的意愿。 接下来谈谈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的问题。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变更。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愿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许。双方可以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然后按照协议履行即可。 另一种是通过诉讼变更。如果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总之,无论是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还是变更抚养权,都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