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小孩跟谁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最纠结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也都想争取孩子跟自己生活。不知道法院在判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会依据什么标准,是看经济条件,还是看孩子意愿之类的,我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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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法院会根据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以确定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安排。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含很多方面,例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品德修养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同时,父母双方的陪伴时间和照顾能力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之一。如果一方能够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也会增加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此外,孩子的意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判决结果。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自己跟谁生活有了更明确的想法。 最后,法院还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或者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也会对其争取抚养权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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