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是许多夫妻关心的重要问题。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较大,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孩子还处于哺乳期,需要母亲的喂养和照料,所以一般会判给母亲。不过,如果母亲有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法院也可能会将孩子判给父亲。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另一方生活环境较差,工作不稳定,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条件较好的一方。此外,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这显然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一般不会将孩子判给这一方。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比如,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可能会单独与孩子交流,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抚养权判决过程中,父母双方都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同时,即使法院已经做出了抚养权的判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了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新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总之,法律的目的是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