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是什么,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上有争议。我想知道法律上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有哪些,另外子女抚养费一般是怎么给付的,按什么标准来,是一次性给还是分期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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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抚养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首先来看看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在生活和情感上对母亲的依赖更为明显,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个人品德、是否有不良嗜好等。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对于抚养权的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接下来谈谈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给付,另一种是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是指在确定抚养费数额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这种方式适用于经济条件较好且有支付能力的一方,优点是可以避免日后因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定期给付则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如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抚养费。这种方式更符合大多数人的经济状况,也便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总之,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和抚养费的给付都要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同时也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果在这些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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