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确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判定标准。 首先来谈谈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抚养权主要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谁能在日常生活中照顾、教育孩子,陪伴孩子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通常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角度考虑,由母亲抚养更为合适。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居住环境也很重要,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还有父母的个人品德,品德良好的父母能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榜样。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愿意和谁一起生活。 接下来看看抚养费的确定。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用于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例如,一方月收入是10000元,那么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2000 - 3000元左右。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疗费用,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可能需要适当提高抚养费的数额。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