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在讨论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我们都不太清楚抚养费该怎么给,是一次性给还是分期给?给多少合适呢?有没有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希望能了解清楚这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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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给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是一个重要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比如说,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当地生活成本非常高,这些情况都可能会影响抚养费的数额。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通常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方式。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为单位进行支付,这种方式比较常见,能与支付方的收入周期相匹配,减轻其一次性支付的压力。一次性给付则是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孩子直至年满十八周岁的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完毕。一般在支付方经济状况较好且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同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同意的情况下会采用这种方式。此外,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最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给付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如果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仍然不能独立生活,比如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判决之后,如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比如孩子生活费用增加、支付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再次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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